建德市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残疾人证管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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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

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残疾人证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残联,医院、医院: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证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浙残联发〔〕24号)和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残疾人证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残疾人证申请对象本市户籍的各类残疾人。二、第二代残疾人证换领和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申请及制发1、截止年和年底前有效期满十年的,由市残联统一组织审验复核后,可换领第三代残疾人证(纸质);智能化第三代残疾人证推行前满十年的逐步审验复核换领新证(纸质);2、第三代残疾人证的申请及制发坚持申请自愿、属地管理原则;3、第三代残疾人证(含智能化)的申请采取窗口受理和网上移动办理相结合的方式。三、残疾人证申请条件残疾症状存续期(经治疗病情趋于稳定至少6个月以上);因脑中风(脑梗)、脊椎损伤达一年以上;截肢、先天性缺肢、侏儒症等符合残疾标准的可即时办理。对于抢救期、治疗期的申请人,不予办理。四、办理残疾人证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因医院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3、申请人2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申请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的还需提供×像素的电子照片;4、未成年人及申请智力、精神残疾评定的还需提供家庭监护人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5、其他必须的材料。五、残疾评定机构和评定时间1、建德医院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指定评定机构;评定时间为每月第三周的星期六。2、建德医院为智力、精神残疾指定评定机构;评定时间为每周二。3、系统受理评残申请后会自动发送短信给申请人,未接到短信提示的,说明本次评定限额已满,请申请人等待下次评定时间。4、评定机构领导小组应制定残疾评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服务流程,搞好服务保障,确保评定工作有序开展。六、残疾评定专家及评定意见评定机构组织残疾评定时,为确保残疾评定的公正公平公开。1、残疾评定专家市残联在建德市残疾评定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抽取,抽取工作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采取2+1模式,多抽1名作为替补。其中视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智力精神残疾评定专家各抽取3名,肢体残疾评定专家抽取3至5名。2、残疾评定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定结论由2名以上评定专家签字确认,评定专家不能确定的提交残疾评定专业组讨论决定。3、各评定机构成立残疾评定领导小组,负责残疾评定的组织管理。评定机构设联络员1名,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及时向市残联移交。七、残疾评定费用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去指定评定机构进行残疾类别、等级评定,申请人需提供必要病历资料,因资料不全在评定机构开展的检查诊断等费用由申请人个人自理。评定专家及评定机构服务人员的劳务补贴由财政承担,市残联统一报销。八、残疾人证申请及制发移动办理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移动办事之城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1号)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为提高服务效能,方便残疾人,开展移动办理、网上办理工作;对卧床不起(疑似重度残疾且家属无能力陪护)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可申请预约上门评定。具体事项由市残联会同评定机构协商确定。九、本通知自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省、杭州市残联规定为准。附件:1、建德市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名单2、建德市残疾评定监督小组名单3、建德市残疾评定办事指南建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建德市财政局年2月21日附件1建德市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

主任:市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

市残疾人联合会分管领导

副主任: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分管科长

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证办理负责人

委员:市各残疾评定专业组组长

建德市残疾评定专家库名单

1、视力残疾评定专业组

组长:周爱娟

组员:刘河根、邹平、王强、童静、吴和斌、王辉泉

2、听力、言语残疾评定专业组

组长:姜顺明

组员:刘艳峰、周详、谢鼎俊、汪红明

3、肢体残疾评定专业组

组长:徐利明

组员:柳振华、赵峰、梅盛前、陈俊华、余海平、雷景松、唐小祥、蓝声洪、黄力斌、张红东、方晓华、谢建毅、赖松军、邵纯

4、智力、精神残疾评定专业组

组长:姜明刚

组员:朱越琪、叶志远、邵益峰、杨世涛、贾天成、周益峰

附件2:建德市残疾评定监督小组

组长:钱志明(市残联理事长、市人大代表)

副组长:朱言(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方明明(市财政局预算监督局局长)

成员:董根土(医疗行风监督员)

吕美娟(医疗行风监督员)

袁莉斌(新安江街道残联理事长)

盛祯(梅城镇残联理事长)

洪志坚(寿昌镇残联理事长)

吴树荣(大同镇残联理事长)

陈慧良(乾潭镇残联理事长)

何群(市盲人协会主席)

陈华(市聋人协会主席)

徐黎明(肢残人协会主席)

胡青法(精神、智力亲友协会主席)

附件3建德市残疾人证办事指南

一、办理残疾人证窗口受理一次性提交材料

1、一年以上病历(出院记录)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4、法律效力的监护人证明材料

地点:各乡镇(街道)残联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经乡镇(街道)残联审核。

二、残疾等级升级窗口受理一次性提交材料

1、残疾等级发生变化,需重新评定的,须在距前次评定满十二个月后(等级变化证明由评定医生出具)证明材料;

2、原残疾人证;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三、残疾人证遗失补办窗口受理一次性提交材料

1、申请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2、申请人身份证和申明作废证明材料(新安江街道府西路85号,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一楼,登报声明作废,费用自理)。

四、残疾人证破损换证窗口受理一次性提交材料

1、申请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2、破损残疾人证。

五、残疾人证到期审验复核窗口受理一次性提交材料

1、须提供最新病历资料;

①出院记录及摄片(截肢、先天性缺肢、侏儒症等符合残疾标准的除外)

②精神、智力类评残需事先到建德医院医院治疗和测评(智力类:韦氏智测~成人智残测试;精神类:社会适应能力量表和WHI-DAS测试),市四院预约-

③听力、言语类评残需事医院做脑干测试。预约市一院-,医院-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4、原残疾人证。

六、残疾人证注销(死亡、康复、非残持证)

1、康复证明;

2、原残疾人证。

七、残疾人证迁出窗口受理一次性提交材料

1、户籍迁移证明(公安机关出具户口迁移信息、户口簿、身份证和其他材料);

2、原残疾人证。

八、残疾人证迁入窗口受理一次性提交材料

1、原残疾人证档案(残疾人证、病历、申请表、评定表);

2、身份证原件;

3、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在迁入地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九、残疾人证等级评定地点及时间

1、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多重残疾评定在建德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四楼);评定时间:每月第三周星期六上午。

2、智力、精神残疾评定在建德医院门诊一楼;评定时间:每周二上午。

3、残疾儿童按残疾类别归口以上两家指定机构评定。

4、残疾人证到期审验复核另行通知的除外。

十、咨询途径

1、各乡镇(街道)残联咨询电话

新安江街道残联:-

更楼街道残联:-

洋溪街道残联:-

梅城镇残联:-

乾潭镇残联:-

寿昌镇残联:-

大同镇残联:-

大洋镇残联:-

三都镇残联:-

杨村桥镇残联:-

大慈岩镇残联:-

航头镇残联:-

李家镇残联:-

下涯镇残联:-

莲花镇残联:-

钦堂乡残联:-

2、市残联咨询电话

窗口:-

办公室:-

建德市《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图第一步:申请

向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提出办证申请。1、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未成年人户口本)原件、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张,相关病历。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需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填写一份申请表(残疾评定表),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二步:受理

乡镇(街道)残联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等信息进行确认并登记,告知评残有关事项,照片加盖公章后将办证材料返还申请人。

第三步:评定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多重残疾:每月第三个星期六上午携身份证原件及办证材料到建德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四楼)指定评定医师处评定。

智力、精神残疾:每周二上午携身份证原件及办证材料到建德医院指定评定医师处评定。

办证材料请交与评定医师,评定结论由评定专业组讨论无异议后集体签字确认,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市残联。

第四步:审核与批准

市残联根据残疾评定结论,对符合条件的,反馈给各乡镇(街道)残联,由申请人所在地村(社区)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市残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来源:建德市残联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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