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拟对“浙江帮帮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家企业给予申报补助,现予以公示。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真实身份和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察室、高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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