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调查表
法院名称
建德市人民法院
案号
()浙执号
拍品名称
被执行人曾志明所有的建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然人股金股。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所有人财产情况
曾志明所有
权利限制情况
1、被建德市人民法院冻结。
2、无共有权人,已质押给建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曾志明(身份证号码:X)在建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持有的自然人股金于年7月27日已冻结,冻结时为股。
买受人条件
1、建德市辖区内自然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4、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评估价格
.10元
每股5.61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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