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日),杭州市发布楼市新政《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对公证摇号销售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通知的整体宗旨还是“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主要有3个重点,先来看下概要内容:第一,交易层面:高层次人才优先摇号打上补丁,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第二,对象层面:加大“无房家庭”的倾斜力度,明确均价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但对“无房家庭”提升门槛,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非限购范围内(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的购房家庭,除需符合原有要求外,还需满足“自购房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要求。第三,数量层面:明确一户购房家庭同时只能参与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接下来,阿九还是展开说一下各大项。关于第一项,其实就是为了抑制投机炒房,禁止短线操作赚快钱,突出自住需求。其中提及的高层次人才,其实是杭州市自己弄得一个人才分类目录,主要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根据杭州市的规定,自年4月1日起,经认定的A类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免摇号;经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在新建商品住宅公开摇号销售时按不高于20%的房源比例优先供应。不过,从7月2日起,以上5类人才购房后都要满足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规定。关于第二项,其实说的是两个重点,一是“无房家庭”的界定更严格了,二是“无房家庭”的福利更好了。那么,新政下杭州的“无房家庭”究竟是什么情况呢?给大家举个例子:A和B是夫妻,户籍在临安市。假设A户年8月1日报名登记购买下城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满足原有要求外,A或B还需自年8月1日-年7月31日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才可以算作“无房家庭”。大家应该也可以看到,通知内对“无房家庭”的倾斜房子也是有规定的,需要满足两点:1、均价<元/平方米;2、是新建商品住房。也就是说,均价高于这个分界线的高端住宅是不在倾斜福利内的,二手房也不在此范围内。关于第三项,其实也是为了保护普通的刚需者,避免资金实力雄厚的投资客靠金钱挤占自住需求购房者的机会。阿九也去网上查了下目前杭州市符合均价低于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可选择性还是很多的。根据网上披露的上半年各月商品房成交均价走势图,杭州的均价基本在3万元以下。数据来源:易居克而瑞浙江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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