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建德公积金贷款额度由账户余额决

近期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小伙伴们,可要注意了。因为11月起施行的新版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能会对你产生很大的影响。

今年4月,省、市两级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推行存贷挂钩机制。其中,贷款额度确定方式,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近12个月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数确定”。

简单地讲,11月以后准备买房的,为保证贷款额度,就尽量不要提取公积金了。

还不懂的来听听小布的解读吧~

1个人贷款50万,月均账户余额至少需要3.33万

“可贷额度为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这句话该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张某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于年12月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元,月缴存额近12个月一直为元,且没有发生提取。

那么,年1月到12月的账户余额分别为、、……元。账户月均余额=(+……+)/12=元。张某的最终可贷额度=×15=元。

也就是说,如果想获得个人最高50万元的贷款,月均账户余额至少要有3.33万元(50万/15)。(备注:家庭共同贷款额度最高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

2余额不足的,现在尽量别提取公积金

此前,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缴存额度确定。月缴存额(含)—元,最高可贷15万元;月缴存额(含)—元,最高可贷30万元;月缴存额高于元(含),最高可贷50万元。

换言之,此前月缴存额不足,但余额较多的个人,将成为最直接的受益群体;但已经有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月提取的群体(余额不足),短期内申请贷款,将受到较大影响。

小布提醒:

对于余额暂时不足的小伙伴们,可以选择尽量不提取公积金,来提高贷款额度;而那些近期就有买房打算,余额不足但缴存额度够的买房者,应该尽快申请公积金贷款。

目前新老政策之间衔接的具体细则还未出台,执行老政策到底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为准,还是银行向公积金中心递交材料为准,尚未确定。

但可以肯定的是,11月肯定会实施新政,这个月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唯一的原则就是尽快。

来源: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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